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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公會 / 公會高球隊 / 高爾夫球隊章程
高爾夫球隊章程
臺中市家具商業同業公會高爾夫聯誼會章則
第一條:本會訂名為台中市家具公會高爾夫聯誼會。
第二條:本會會址設於臺中市西屯路一段205號。【電話:04-23222254】
第三條:
(一) 本會設會長、隊長、總幹事、總務各一名,臺中市家具公會理事長為當然會長,其任其與理事長同。
(二) 本會之入會資格為臺中市家具公會會員、顧問及眷屬,若非本會會員,須有兩位會員以上推薦方可加入。
第四條:
(一) 入會新臺幣貳仟元正,入會同時繳清,年費新臺幣捌仟元正,一次繳清。
(二) 眷屬入會者其入會費減半(1,000) 年費與會員相同。
(三) 新會員加入時:入會費按一般會員繳納,年費可視入會時間斟酌刪減。
(四) 各項會員捐款、罰款均納入本會經費。
(五) 每月定期比賽一次費用為由會員自理,如果嶺費、桿弟費等。
(六) 本會如有特別支出,經費不敷實,由全體會員均攤之。
第五條:比賽
(一) 本會每月舉辦比賽乙次,其日期訂為每月第一週之星期四,時間、地點由隊長訂之。
(二) 比賽計分:每組組員採互相計分方式以統計桿數。
(三) 賽畢及宣佈名次並頒獎,會餐以輕食為原則。
(四) 比賽以十八洞淨桿計分,其名次訂為:第一名、第二名、第三名、第四名、第五名、第六名、第十名、第十五名、第二十名、第二十五名、第三十名、幸運獎(第七名獲得)、努力獎(倒數第二名)、最近洞四名,淨桿成績相同時以差點少為優先,差點相同時以年長者為優先。
(五) 比賽規則以中華民國高爾夫協會所頒布之規則為主,各球場之當地規則為輔。
(六) 每年舉辦【隊長杯】乙次,其費用由隊長負擔。
第六條:會員之差點
(一) 差點之審定,依照會員所屬高爾夫俱樂部所核定之差點為準,若會員無所屬俱樂部核定之差點者,由本會核定之,新學習之會員,最高以32為原則,兩個月無條件升兩桿,升至30為止,以後如有淨桿有低於標準桿時再調整。
(二) 差點之調整依下列標準調整:
低於標準桿5桿以上一律以5桿計算
冠軍者低於標桿數+3桿計算
亞軍者低於標桿數+2桿計算
季軍者低於標桿數+1桿計算
第七條:為鼓勵出席特設年度總冠軍、亞軍、季軍,以月例賽之名次積分的總計依次排列,全年度出勤者,頒給全勤獎,其獎杯、獎品由球隊負擔。
第八條:
(一) 本會月例賽實施其桿數超過標準桿數者,每超過一桿捐壹拾元,最高超過數以十五桿為限。
(二) 會員如自請退會,對本會所有財務不得請求分拆取回。
第九條:本章則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全體會員過半數通過決議修訂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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